长治中心供氧系统维护
1、 终端组件的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
(1) 终端组件外表面应按表规定设置持久和清晰的颜色及中英文或英文代号,无中文代号的应在其安装位置处附近设置中文代号;
(2) 气体插头应按表规定设置持久和清晰的颜色和中英文代号;
(3) 文字的高度:中文不应小于3.5mm,英文不应小于2.5mm。
2、 除医疗器材上的软管组件外,医用气体工程中使用的低压软管组件的标识应符合:
(1) 所有管接头/套管和夹箍上应标识有气体的中英文或英文代号;
(2) 软管的两端应贴有带颜色标记的条带;
(3) 如使用色带条,则色带应设置在靠近软管的连接处,且色带宽度应不小于25mm;
(4) 软管组件上应至少有一处标有气体的中文代号及安全使用的期限;
(5) 软管的端口应盖有带颜色标记的密封端盖。
医用气体报警装置应有明确的监测内容及监测区域的中文标识。
3、 医用气体计量表应有明确的计量区域的中文标识。
医用气体管道标识的设置应按以下规定进行:
(1) 标识沿管道的纵向轴以一定的间隔连续设置,间距不应超过10米;
(2) 管道经过的任一房间内至少设有一个标识;
(3) 管道穿越的隔墙或隔断的两侧均应有标识;
(4) 立管穿越的每一层应至少有一个标识;
(5) 标识使用的字体应不小于6mm高。标识长度不应小于40mm。 |